(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日期为从采购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残疾人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1.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加盖原色公章;文件谢绝邮寄。(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各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