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教函〔2024〕3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二、建设地点:福州高级中学(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乐群路18号、亭下路8号)、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23号)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配置实验仪器设备。福州市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共计2所学校,需配置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共计20间,其中配置物理实验室7间、化学实验室7间、物理实验室5间、地理实验室1间。
七、招标事项:请项目单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教育局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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