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以及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甲级)及有效的安全许可证;5、服务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或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6、服务方具有最近三年拆除及安装化工设施设备的工作业绩(2020年1月1日),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合同额、技术协议等主要信息;1、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3月24日16时30分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命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邮件内容须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企业资质证书:必须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4)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7)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甲级);(8)最近三年拆除及安装化工设施设备的工作业绩。